为了规范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加强电子政务电子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国家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国家密码管理局于2009年10月20日发布《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必须通过认证服务能力评估。
在省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山东ca编写完成了《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能力评估申请材料》,并向国家密码管理局提交了《关于进行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能力评估的申请》。
2010年3月12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主管部门领导组成考核组,对山东ca有关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情况进行了考核。通过审查,考核组认为山东ca业务流程规范,岗位设置合理,人员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健全,服务支撑有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在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应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符合《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具备为政务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务活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条件。
2010年4月8日,国家密码管理局正式下发《关于同意开展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通知》(国密局字[2010]94号),授权山东ca为政务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务活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山东ca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得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资质的机构。